剛過去的這個周末,北京郊區某法院的張法官照例到單位加班,用他自己的話說“我每周都要上六天班,幾乎全年如此”。不過,更讓張法官焦慮的是,他身邊的一些同事相繼離開了法院,辭去了法官的職務。看著“戰友們”匆匆離去,張法官也有點“軍心動搖”。儘管法官這個穩定的工作依然被很多人羡慕,而且很多朋友都勸導他應該知足,但他還是說:“想離開的念頭越發強烈了”。
  1998年,張法官通過司法考試、公務員考試後,來到法院工作。起初,做書記員,他說壓力並不是特別大。但從2008年開始做法官後,一系列的事情讓他倍感這個職業的壓力,讓他有了些“別的想法”,特別是近兩三年,他覺得有些審判之外的事已經讓他不能單純地、更好地辦案了。與此同時,他也被判決生效後當事人的“不理解”搞得非常身心疲憊。“我已經儘力去平復(當事人)了,但有時的確是‘鬧訴’。我的職責是依據法律給予判決,但我很難治愈他們之間根深蒂固的矛盾。可當事人並不理解這些。”張法官對中國日報記者說。
  另外,法院系統晉升緩慢也給他帶來了不小的壓力。“我學習法律、當法官多年,但提拔和待遇很多時候並不都是靠專業水平認定,而是行政級別,這讓我很無奈。”他說。目前,在中國若想成為一名法官,選拔考試可以說相當嚴格,不但需要司法考試資格,還要報考公務員。雖然工作穩定,社會地位良好,但工資和晉升會相對緩慢。張法官告訴記者,他每個月到手的工資也就5000元左右,這樣的數字在北京這種大城市想買房、買車,可以說比登天還難。
  其實,和張法官有類似想法的法院工作人員並不在少數,甚至有些已經離開這個令人羡慕的崗位,繼續深造或者開啟了新生活。這樣的人才流動、流失也給法院系統帶來了不小的衝擊。
  根據《人民法院報》報道,僅2012年,北京某基層法院就有近10餘名法官離職。離職的隊伍中不乏骨幹法官,他們具有法律或法學碩士學位,都是審判一線的精英,年紀都在35歲左右,正值法官職業生涯的“黃金期”。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人士也肯定了這個說法,承認當下中國確實存在“法官斷層”現象,法官的離職的現象確實不容小視。
  北京之外,河南法院也有類似情況。2008年以來,河南法院已經有56名法官辭職,他們認為法官工作壓力大、風險高、行政職級難解決,晉升空間小。在這些離職人員中,40歲以下的有50人,其中24人是青年法官。換句話說,法官離職已經有了年輕化的趨勢。
  張法官告訴記者,除了以上這些壓力,案件數量多也是法官離開的原因。以張法官為例,他平均一年要審理超過250件案子,且這個數字還在逐年上升。“案件的數量雖然沒有上限,但並非越多越好。法官的判決應該勝在質量,不是數量。”他堅定地說。但他承認有關法官的一些考核有時會參考辦案數量,所以同事之間也難免對這些數字進行比較。在去年河南“兩會”上,省高院院長張立勇說,全省850名法官年均結案在200件以上,最多達到613件,許多法官長期處於超負荷工作狀態。
  “案件多,工作時間辦不完就要加班。”張法官說。“我對家裡十分愧疚。我每天都在爭取時間寫判決書,因為案件量大,幾乎上下午都要開庭。”基於此,張法官說“離職”的念頭一直在他腦海裡徘徊。但他也承認自己依然對審判工作有熱情,不知道自己離開後的方向在哪裡,所以最近在觀望。
  與張法官不同,原內蒙古赤峰中院的法官胡忠義已經在北京展開了自己的新生活。2002年,胡忠義到北京讀書,2005年決心做一名律師。於是他放棄了在法院的工作。“法院待遇不好,而且不能完全施展我的才華。我總覺得我有更多的能量,可以做更多的案子,所以我想來北京,做一名律師。”胡忠義告訴記者。他目前就職於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,從事商事案件工作。
  胡律師向記者感慨:“律師一年的收入高於我在法院10年的工資。以前在法院,可能每個月也就拿幾千塊錢,但是現在不同,接一個案子收入還是可觀的。而且在法院工作的時候,很難靠當時的收入養活自己。”他並不否認自己當初離開法院是因為想掙錢,尤其當他在北京讀書之後,這種“留下來、做律師”的想法就更加強烈了。除了經濟原因,胡律師也說法院有時不能完全施展他在法律方面的才華,地方上、尤其是小地方的法院,案件數量也不是很大,這回影響他的發揮。
  鑒於法官離職的現象,一些法院也開始嘗試改革,努力留住人才。深圳福田法院實施的“審判長負責制”就備受關註。福田法院公開選任35名審判長,每位審判長代領一個團隊。審判長擁有案件的分配權、決定權、簽發權以及安排團隊成員的工作、考核等。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透露,河南省法院也有望推行這種制度,堅持“法律至上”。
  去年12月,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院開放日當天也對外宣佈,高法正在制定2014年的工作計劃,包括十八大三中全會提到的一些司法改革要點,比如如何消除法院行政化等問題,已經提上了改革日程,工作進展和細節會及時向社會公佈。
 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的楊偉東教授在接受中國日報採訪中表示,他期待著最高法的改革,希望能對中國的法院管理上有所突破。
  楊教授告訴記者,其實國外的基層法官工作量也不小,比如在美國加州,一名當地的法官一年甚至也要有400多件案件需要處理。“但是在美國,有些案件會處理得非常簡單快捷,不會占用法官更多的時間。比如我在加州聽過一次庭審:一個搬家公司在搬運中遺失了一位主人的字畫,法官很快地瞭解了來龍去脈和爭議焦點,讓主人回去查找可以證明字畫價值的票據。庭審不到40分鐘就結束了。如此一來,這些外國法官一天可以審理10幾個案件,但這在國內很難想象。我們的法院在有些形式上的問題上耗時太多。”他說。另外,楊偉東教授說國外的資深法官周圍會活躍著很多助理,這些助理在很大程度上分擔了法官的工作,形成了團隊配合。“他們不但減輕了法官的壓力,還可以從中積累經驗,提升工作效率,可謂一舉多得。”
  中國日報 曹音 報道 編輯: 張瑨瑄 標簽:  (原標題:案件多、壓力大,法官離職不容小視 - 中國在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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